七一衝突案:四被告暴動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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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七一冲突”案:四被告暴动罪成,两名记者被定罪非法逗留会议厅
香港西九龙法院周四(2月1日)宣判,“反送中运动”期间闯入香港立法会的4人暴动罪成立。香港地方法院对暴动罪最高可判处7年监禁。
2019年7月1日,数百名示威者涌入香港立法会大楼,破坏公物、涂鸦标语,并引发激烈冲突。最终数百名防暴警察用催泪瓦斯驱散了示威者,此事件被称为“香港七一冲突”。事后14人被控暴动等罪名。
经过长达数年的审理,6名不认罪被告的裁判于2024年2月1日确定。最终, 香港艺人王宗尧、运输工人何俊谚、吴志勇及林锦均被裁定暴动罪成立。记者黄家豪及马启聪的暴动罪不成立,但两人与何俊谚均被裁定进入会议厅罪;林锦均则另被裁定刑事损坏罪。
在庭审期间,王宗尧声称他只是携带充电器给现场记者使用,并指自己已知悉立法会遭破坏和将会清场。但法官质疑他的说法,认为他与黑衣示威者拥抱明显是表达支持的举措,且因艺人身分更能引起示威者注意,参与暴动意图明显。
林锦均则声称他在2019年8月在中国被拘留期间被迫写悔过书,并指港警到深圳与他会面,告诉他必须合作,否则将无法返港,因此他承认参与事件。警方否认问及“香港七一冲突”。
暂委法官李志豪认为,虽然记者可以留在现场记录事件,但相关指示明确要求“所有人士必须要撤离”,因此反对记者被豁免。
此次案件再次引发了关于“反送中运动”期间的法律责任和新闻自由的问题。
回顾:
- “反送中运动”是自1997年香港主权移交中国以来,对香港特区政府的最大挑战。
- 北京于2020年颁布港版《国家安全法》以压制抗议活动。
- 超过10200人因各种罪行被捕,罪名涉及暴动和参与未经授权的集会等多种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