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波获2010年诺贝尔和平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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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威诺贝尔委员会授予刘晓波2010年诺贝尔和平奖
奥斯陆(法新社)—— 2010年10月8日 挪威诺贝尔委员会今日宣布,将2010年诺贝尔和平奖授予中国维权人士刘晓波,以表彰他为争取中国基本人权而进行的长期、非暴力的奋斗。
诺贝尔委员会在新闻稿中指出,人权与和平是密不可分的,是阿尔弗雷德·诺贝尔遗嘱中所提到的“各国间兄弟和睦”的前提条件。尽管中国近年来在经济发展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其在政治权利方面却存在缺陷,违背了自身宪法和国际协议规定。新闻稿举例指出,中国宪法第35条明确保障公民言论、出版、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但在实际操作中这些自由受到了明显压制。
刘晓波作为一名中国维权人士,长期以来为争取中国基本人权而奋斗,他参与了1989年的天安门抗议活动,并于2008年联合其他学者共同起草《08宪章》,呼吁在中国实现这些权利。第二年,刘晓波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处11年监禁和剥夺政治权利两年。
尽管遭受严酷的惩罚,但刘晓波始终坚称他的行为符合中国宪法和基本人权原则。他已成为众多中国人权运动的支持者心中最耀眼的象征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