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波案:法治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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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波案:香港学者批法治无进步 质疑判决缺乏说服力
香港 - 刘晓波案的判决引发了香港法律学者的担忧和批评。他们认为中国法治并未取得实质进展,此次审判更像是披上法律外衣的政治审判。
香港大学法律学院院长陈文敏在研讨会上表示,刘晓波辩称其言论只是行使宪法赋予的言论自由权利,但法院缺乏具体证据证明其言论超出此范畴。当局指控刘晓波发表文章“造谣、诽谤”,试图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然而判决书未对此做出深入分析,只列举部分文章段落作为证据。陈文敏指出这种判决形式与70年代80年代的中国法庭审判方式类似,缺乏理性分析和事实论证。
“走上法治道路,我认为法治最主要的精神就是理性的分析。”陈文敏说,“我们需要的不单单是证据,而是从这些证据、这些事实当中怎样分析出来,怎样构成这个罪行,这个才是法治的精神。但很可惜,我们看到的判词,好像和二三十年前一般的判词没有太大的分别。”
香港大学中国法律教授傅华伶则认为很难用法律角度看待此次判决。她指出刘晓波的所有罪状是在被拘留后才找到的,当局先抓人再找罪名,明显是为了压制《零八宪章》的传播。傅华伶说:“很难说他的合法性在什么地方。有趣的地方是,如果刘晓波没有写这六篇文章,哪结果会是怎么样呢?”
两位学者都认为以刘晓波的文章言论指控其“以诽谤的方式,试图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是牵强的。他们指出此案实质上是对互联网言论的压制,当局借此“杀鸡警猴”,但反效果却让更多人认识了《零八宪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