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仲裁:历史案例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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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菲南中国海仲裁案:历史案例解析国际法庭权威
随着即将到来的海牙常设仲裁法庭对中、菲南中国海仲裁案的裁决,中国已明确表示将不接受裁决。 这个问题引发了关于仲裁庭权威和当事国如何处理争议的讨论。美国之音通过分析经典案例,帮助我们了解国际法庭或仲裁机构裁决是如何被对待的。
毛里求斯诉英国案:相似之处与不同点
中国学者认为,2010年发生的海牙常设仲裁法庭案件——毛里求斯诉英国案对中国更有直接现实意义。
两案都涉及小国诉大国的争端,并且都将主权问题“包装”成海洋权益问题。 此外,菲律宾的代理律师和仲裁员也曾参与过毛里求斯诉英国案。
然而,两案的关键区别在于英国的态度。英国在毛里求斯诉英国案中全程参与听审程序,并在最终接受了仲裁庭的决定。
案例回放:
2010年,英国宣布在英属印度洋领地查戈斯群岛周围建立世界最大的海洋保护区,禁止商业捕鱼等活动。 2010年12月,毛里求斯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提起国际仲裁,指控英国设立海洋保护区侵犯了毛里求斯的合法权利。
2015年3月,仲裁庭宣布英国违反了《公约》,并应与毛里求斯人磋商建立海洋保护区。 然而,仲裁庭拒绝对群岛主权问题进行裁决。
当事国态度: 毛里求斯欢迎仲裁结果,英国则强调在设立海洋保护区时没有不合适动机。
尽管英国接受了部分裁决,但其继续控制查戈斯群岛,引发了争议。
专家观点:
美国国际法学会成员彼得·普劳斯指出,因为仲裁的核心并非涉及主权问题,因此英国继续控制查戈斯群岛并不能说明其没有遵守裁决。
以上分析表明,尽管中国声称不会接受仲裁结果,但国际法庭的权威性不容忽视。 其他国家处理类似争议的方式也为我们提供了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