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区国安法案学者质疑控方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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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区国安法案:学者质疑控方“混淆民事与刑事”手法,指排队党恐施压法院
香港47名民主派人士因参与2020年立法会初选被控《港区国安法》下“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案件近日进入终审阶段。学者质疑控方在辩护中混淆民事和刑事司法准则,并指疑似排队党在法院外出现,恐向法院施压。
香港理工大学应用社会科学系前助理教授钟剑华接受美国之音访问表示,控方不断重申警方禁令的合法性只可以受到司法覆核挑战,混淆民事的司法覆核与刑事案件的上诉机制,并将一些民事准则放在刑事检控当中。他指出,在刑事审讯中,控方需要“毫无合理疑点”去证明所有控罪元素的存在,而民事案件的举证原则则是“双对可能性”,即认为更大机会的是正确的情况。将两者混淆,可能会对被告造成不公。
钟剑华还批评控方在辩护过程中不允许辩方反驳控方的指控,这违背了刑事案件中辩方应有的权利。他强调,“就算事情都是关乎那个集结的禁止令的问题是否合法都好、就算(那)个课题是一样都好,那个(法)官需要考虑是同一件事就好,那个准则都不同的。”
同时,钟剑华注意到在终审法院外出现大量疑似排队党的人士。他认为,这些排队党可能就是向法院施压的手段,“他们在第二庭(高等法院原讼庭)好像没有出现过类似情况,是在高等法院上诉的时候才出现了。”
钟剑华指出,警方审批游行集会时,应同相关组织者沟通确保秩序及交通安排。他认为,如果各方面能够配合,在《基本法》赋予的游行集会权利下,警方不应该以其他政治理由禁止集会游行,这宗案件的终审决定,对日后游行集会自由有相当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