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堕胎风波:合法化后的争议与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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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堕胎风波再燃:限制措施不断升级
自1973年最高法院《罗诉韦德案》判决后,美国妇女享有合法堕胎权,但近年来反堕胎势力抬头,许多州内实施了各种限制堕胎的法律。 这一现象引发了激烈的社会争议,支持者认为限制堕胎可以减少意外怀孕和非法堕胎,反对者则认为这侵犯了女性自主权和医疗自由。
根据古特马赫研究院研究员伊丽沙白·纳什的数据,自1973年以来美国共有超过520万起堕胎,每年约有121万起。虽然最高法院判决允许妇女在胎儿无法存活前进行堕胎,但各州可以对后期堕胎实施限制。近年来,众多州议会提出了近600个限制堕胎的法案,其中约85个已成法。
这些限制措施包括要求未成年人堕胎需得到父母同意、规定堕胎前等待期和心理咨询、强制使用药物而不是手术进行堕胎等。自由派组织美国民权联盟生殖自由计划主任詹尼弗·戴尔文表示,近年来一些州禁止使用医疗保险支付堕胎费用,并试图完全禁止堕胎或关闭所有堕胎诊所,这严重增加了妇女获取合法堕胎的难度。
保守派组织印第安纳生命权立法主任苏斯维兹认为,随着超声波技术的进步,越来越多的美国人将胎儿视为一个独立的生命,因此支持限制甚至禁止堕胎。她还指出,联邦最高法院判决赋予女性堕胎权利并非宪法规定,未来可能面临推翻。
该争论的核心在于对生命权的理解和对妇女自主权的保障。不同观点在法律、伦理、宗教等方面各有考量,美国社会仍然陷入持续而激烈的堕胎辩论之中。